公开征求《石油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等7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等法律法规,保护环境,防治污染,促进制药、石油化学等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,我部组织编制了《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《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《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《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《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,同时,在前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进一步研究完善,形成了《石油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对以上7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。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,可登录我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/)“意见征集”栏目检索查阅。